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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说法 丨 人《民法典》,人民至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数:1156
“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
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
集体学习会议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亦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早在2015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民法典编纂的牵头单位,会同两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时年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正式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民法典的编纂工程分为两步,第一步为制定“民法总则”阶段,第二步是再将民事立法的基本法律整合阶段,结合民法总则成为《民法典》。法典的颁布不仅象征我国在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更是一部广大人民民主参与、反映人民法治需求、保障人民民事权益、尊重以人为本价值的民事生活百科大辞典。《民法典》的每一个条文和款项无不彰显人民至上的治国理政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首先,人民至上体现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汇集民智,展示广大人民的民主参与。在《民法典》审议通过前,《民法典草案》先后十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超过四十二万人提出的超过一百万条意见和建议,充分展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越性,也体现了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精神。其草案通过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反复推敲验证,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接受人民代表的审议,最终得到人民代表的表决通过。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解读】《民法典》第一条对《民法通则》第一条有较大的调整,但是依旧强调了民事法律的制定根据宪法。宪法除了《宪法》本身还包括宪法性法律,既《立法法》也是我国宪法的重要渊源。所以,在《民法典》和《民法通则》的立法过程都是依据宪法和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制定、审议和通过。


其次,人民至上体现在《民法典》与行政法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关系,反映人民法治需求。法治的首要任务是限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然而在当下的法治实践中,或多或少的都能发现公权与私权之间、公权履职监管与私权自治之间仍然存在矛盾。《民法典》的就着眼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在规范各类行政行为并制定一系列行政法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孕育而出,是我国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的体现。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解读】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民事权利是合法的,不存在非法的民事权利。只要是民事权利,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次,人民至上体现在《民法典》的最新理论成果,保障人民民事权益。洋洋洒洒十余万字的民法典,体现了民事生活实践的最新理论成果。民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很多条文规定都来源于生活实践。它聚焦经济社会热点与难点,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不但贯穿于人民的一生,而且还给予全方位的立体保护。它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其字里行间无不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我党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变初心。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解读】合法权益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合法的权益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人民至上体现在《民法典》的突破传统民法体例,尊重以人为本价值。传统民法典其特点是“重物轻人”,都是以“财产权”为中心的法典。而我国的民法典的编撰在合理借鉴世界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时,绝不照搬、照抄外国条文和生硬理论,而是立足本土实践,编撰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法典》。我国《民法典》不但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还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改变大陆法系重物体例,把对人的尊重和保护提高到新高度,充分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解读】《民法典》保留了《民法总则》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顺序调整,这不仅是法律表述的改变,更是法律理念的进步,这意味着将人身关系的民法调整置于更为优先的地位。同时,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这都宣示了民法对民事主体人身权益保护的重视,彰显了人文关怀的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施政理念。2020年5月29日,既《民法典》审议通过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所以,“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人《民法典》,做到人民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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